防范于未“燃”,构建和谐步行街
发布日期:2019年07月01日根据新修订《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三点“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确保完好有效,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,存档备查”明确了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必要性。已投入使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建筑消防设施必须进行全面检测,并出具详细、客观、科学、公正、真实的检测报告(书),作为消防监督机关检查验收的依据;并且企业根据检测报告(书)做出整改,消除火险隐患,杜绝火灾事故。
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,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。7月1日市消防局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莅临怀集步行街进行综合体检查,具体流程分三组开展。第一组:第三方检测机构由维保单位陪同,根据建构筑物实际情况检测消防系统,检测的项目包括:1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;2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;3、室内消火栓系统;4、防火卷帘与门、窗系统;5、防排烟系统;第二组:由物业单位陪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查现场疏散及平面布置;第三组:由资料员陪同市消防局检查重点单位方案及日常检查台账资料。
怀集步行街是怀集县黄金商业圈,是市民逛街、娱乐、购物中心。市消防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怀集步行街各消防项目的检查、检测及对步行街消防系统、设施标准化的肯定和日常检查台账资料完整性的表示认可。
经过这次市消防局和第三方检测中心的消防检查检测,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及掌握到:1、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;2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提高防范意识;3、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“三个抓”,抓重点、抓薄弱、抓细节,不为隐患留空隙。
消防安全无小事,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时刻长鸣警钟,掌握基本消防知识,爱护好、正确合理使用消防器材,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,珍视生命的一切。